1、因干部考察、任免、调动、政治审查、案件调查、组织处理、入党、出国(境)审查、工资福利审批、明确离(退)休待遇、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;
2、因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干部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;
3、编写史志、撰写人物传记等,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,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。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,有病不能口述、书写,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,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材料。
教职工人事档案室服务地点:九龙湖档案馆行政楼514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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