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阅校管干部档案应持《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》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工作证。使用干部档案时,不得涂改、拆散、抽换、增添、圈划、污损,如有损坏干部档案者,应视情节轻重,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借用干部档案,必须保证绝对安全,要严格保密,不准转交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,用毕及时归还。未经我室同意,不得复制、摘抄干部档案材料。
教职工人事档案室服务地点:九龙湖档案馆行政楼514室
服务时间:工作日8:30-11:30;13:30-17:00
联系电话:025-520903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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